一個人不是潮流 - 是事實,一件不容否則且殘酷的事實。然而,過年卻是一件事 - 一件週而復姑的美事。今年,我將二者合變成一件樂事。
做年榚,發瘋的做。咸的,甜的;以前做過的,未做過的,只要是能想得到的,都造。有人欣賞,覺得好味道的:下年再接再厲;沒人喜歡的,也罷。我會一個人把它們悉數「殲滅」~
買花。紅的、黃的,都買。閑來佈置一下家居,亦是一件樂事。
買新衣。從內到外,由上至下,全是新衣,而且是紅色系的。別人覺得好看的:謝謝!他人認為「麻麻地」/ 「不好」的:穿衣的功能在於保暖;而且穿的人是我。我沒有必要為了討好他人而穿別人喜歡的衣服。
守歲。吃飯、洗澡、洗衣服、看電視、打毛線... 不是我刻意的要捱過午夜,只是「節目」太豐富,未如以往的在午夜前夢會周公,換來的卻是一夜好夢。只是我想念的人未有入夢...
新年的意義於我,是四天的公眾假期。我會好好計劃利用這四天,大吃大喝之餘,亦會做些運動(是「打機」吧...);閑時讀讀紅樓、看看尼羅河女兒,晚上「通頂」看電影,亦是樂事。
看!這麼忙的四天,我又怎會有時間傷春悲秋?黛玉葬花一般感傷的事,還是留待春天梅雨天時才做吧!
芳心愛漫遊...
13 yea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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