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10日下午5時許,公司大樓發生一次警鐘誤鳴。可能我怕死,想即刻離開現場。但因為一啲事,令我睇到一啲嘢...
男士A - 因為要早走,喺警鐘誤鳴嘅同時,收拾「細軟」,走人。就算未confirm係咪誤鳴,就已經「閃」咗!
男士B - 聽到警鐘嚮,依然施施然。叫佢同啲仔走:「走火警咋吓嘩?!唔駛走啦~」你又知冇事?有事點呀?走啦!「好 - 啦~!」再慢慢收拾... 我喺門口等咗足足成兩分鐘先見人慢慢行出門口...大佬,我仲未想死呀!「拿拿淋」啦~
一個乜都唔理,一個危機意識不足。香港有啲咁嘅男子,女士又點可以唔靠自己呢?
芳心愛漫遊...
13 years ago